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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认定第二批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示范县
时间:2015-02-06来源:农业通阅读次数:
摘要: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(以下简称“三资”)管理的精神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2012年,农业部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“三 资”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,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(以下简称“三资”)管理的精神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2012年,农业部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“三 资”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,首次认定了155个示范县,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水平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设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 范化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。

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,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,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,发展壮大集体经济,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,近日, 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基础上,经过审核,农业部认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55个县(市、区)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示范县(名 单见今日二版)。

 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,并以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示范县创建为契机,创新管理方式,拓展工作内容,加强工作指导,加大财政支持,强化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,推动全国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