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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?
时间:2014-06-25来源:未知阅读次数:
摘要:位于东北地区的青冈县是农业发展大县,该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,营造良好环境,通过政策扶持、项目倾斜、平台服务三项措施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
  位于东北地区的青冈县是农业发展大县,该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,营造良好环境,通过政策扶持、项目倾斜、平台服务三项措施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30个,千万元以上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21个,200亩以上种植业大户3057户,畜牧养殖专业户3576户,各类家庭农场602个,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个。
  
  加大政策扶持。实施政策牵动,制定财政、金融保险、税收等优惠政策,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。在资金投入上,采取企业投入一块、农民自筹一块、政府补贴一块的方式,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速度。目前,全县已累计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投入近11亿元,除政府补贴近2亿元外,其余80%由社会融资。在金融保险服务上,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优惠,妇女小额贷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倾斜,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,政府则对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保费补贴,阳光公司开展购买分作物超赔再保险,率先在种植业合作社建立了种植业再保险机制,有效地分散了合作社大灾风险。同时,在税收和工商登记手续办理上,本着程序规范、简便易行的原则,做到税收和相关手续费用能免则免、能减则减。
  
  实施项目倾斜。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、省、市各项农业综合开发、农产品标准化、农技推广、农民培训、农业科技入户等农业建设项目,并给予优先安排。农业开发办以项目扶持永丰镇双峰农业产业化专业合作社,发展棚室蔬菜种植、水果玉米种植,目前温室发展到38栋,大棚发展到68栋,总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,2012年新建生产车间5000平方米。合作社以蔬菜棚室生产、建设和市场运营为主,形成了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的产业化经营模式,带动了周边100余户农民从事棚室蔬菜生产,2013年棚室净收入达到630万元。
  
  搭建服务平台。按照政府主导、社会共建的路子,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建生产服务设施、建设原料生产基地、扩大生产规模、推进技术改造升级、建立科技研发机构,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顺市场联结环节,全力促进种养加、产加销、农工贸一体化发展,同时搭建土地流转县、乡、村三级服务平台。全县共建立服务平台181个,成员442人,其中县级平台1个,成员5人;乡级平台15个,成员57人;村级平台165个,成员380人。搭建对外合作平台,大力推动院县共建、场县共建,先后与省农科院、农垦绥化管局合作对接,借助外在技术和人才优势,进一步拓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空间。建设典型示范平台,围绕全市千公里农业示范带建设,打造10种类型36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,每年都组织田间展示,年参与农民人数2.2万人次。完善服务综合平台,开通中国青冈信息平台,及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递农业动态、市场行情等信息。同时,借助职业教育培训网络,开展农业科技远程培训,年培训农民达11.2万人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