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通 农业资讯 农业综合开发是财政支农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。发展现代农业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,同时也对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作用带来了机遇。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,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本版刊发以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四个样本,以利各地学习借鉴。
天津:以综合开发为载体助推农业现代化
天津市围绕建设现代都市型农业的目标,突出扶持重点,着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,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,健全管理机制,不断促进农民增收、农业增效,推动了天津市农业现代化发展。
突出扶持重点,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。重点扶持了优势主导产业,包括优质粮油、设施蔬菜、特色水产等项目;区域特色优势资源项目;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,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种植,规模化养殖;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,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储藏保鲜项目。
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,着力密切农民利益联结。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组织,2011年以来,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资金规模达到1.16亿元,扶持了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。积极创新农民利益联结机制,2013年以来,天津市开展了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“一县一特”产业发展项目建设,两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1亿元,实施试点项目9个。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或农民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、互惠互利的长效联结机制。
加强载体建设,着力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。助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上水平,积极扶持一批政府有规划、流通有保障的区域性农产品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。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试点建设,2014-2016年预计总投资2.2亿元,形成具有现代化农业特征的示范区。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,从2011年开始,连续4年组织实施了140个设施蔬菜项目建设,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.5亿元,建成设施蔬菜大棚3万亩。
健全管理机制,着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。明确管理职责,市农发办的工作角色逐渐向组织者、监管者转变,在项目立项、实施等方面发挥区县主动性。加强立项过程管理,形成了“谁考察谁负责、谁分管谁负责”的责任体系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。强化监督检查,将事前、事中和事后检查相结合,重点对项目计划实行情况开展检查,将绩效管理和验收检查相结合。(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)
河北:创建示范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
河北省分3批建设31个“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”,着力打造农业新型产业经营体系改革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、农业生产要素集聚、农民群众受益机制创新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“五个示范”,探索了一条农业综合开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。
发挥农发自身优势,力促区域产业壮大。河北省在每个示范区每年投入26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,连续投入3年。同时,围绕当地主导产业,建立示范区产业化项目立项“绿色通道”。以生产基地为依托,产业化项目及时跟进,打造“龙头企业+基地+合作组织”的产业格局,初步形成了青县蔬菜、易县林果、雄县粮食等特色鲜明、优势突出的产业聚集区,年新增总产值8亿元。
打造平台,集聚各类生产要素资源。依托示范区这一平台,统筹利用土地、资金、开发主体等多种生产要素,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。一是创新机制整合财政支农资金。以示范区为平台,把相关涉农部门资金,从年初预算安排和项目申报开始,全部围绕示范区统一规划、各负其责、整合实施。截至目前,示范区累计整合资金8.3亿元。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土地流转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,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,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采取股份合作、土地置换、联合代种等形式,加快示范区内土地流转。目前,示范区土地流转率达到40.5%。三是争取优惠政策撬动社会投入,累计吸引社会资本74亿元。
提升科技水平,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。把科技应用推广作为示范区重要功能,大力引进和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,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。截至目前,示范区先进科技普及率达到100%,科技贡献率达到65%以上。突出抓好高效节水,采取工程、农艺、管理和科技支撑“3+1”模式,在示范区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措施。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装备,以信息技术为重点,大力强化现代农业装备,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%。积极推广生态环保技术,在示范区所有产生“三废”排放的企业和项目,必须接受环保部门检测,达到无污染排放要求。
扶持新型经营主体,力求示范区综合效益最大化。突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,通过合同、合作、股份制等利益联结机制,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。截至目前,示范区内合作组织覆盖40%的农户,户均增收达到2500多元。